公告
2019-12-03
成都博物馆关于征集文物藏品的公告
为保存城市记忆,充实文物收藏,完善藏品体系,成都博物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藏品,特此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成都地区,兼及西南地区古代及近现代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生态环境变迁和重大事件的文物或文献资料。
(二)成都地区,兼及西南地区重要历史人物,包括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科学家、文化名人、宗教人物等重要文物及作品。
(三)成都地区,兼及西南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珍贵艺术品。
(四)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民族学、宗教学、文献资料。
(五)能反映世界、中国或四川地区自然特征的标本,具有代表性的珍惜标本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其他自然标本。
二、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在未收到我馆征集结果前不得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藏品公开征集原则以捐赠为主。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并以适当方式予以铭记和奖励。
(四)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成都博物馆接受实物藏品捐赠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三、藏品征集信息提交
请将捐赠品基本信息(捐赠品名称、时代、尺寸、数量、来源、其他相关信息等)与照片(清晰、多角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lishiwenwucdm@163.com,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
收到以上材料后,我们会尽快联系有意向的捐赠者(通常在20个工作日内)。如逾期未与您联系,则为暂不接受您的捐赠。我们的工作人员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您索取钱财,在正式接受捐赠前不会要求保留捐赠品,如遇类似情况请警惕。
四、征集信息收集时间
此文物藏品征集信息收集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