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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18-11-05

关于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博物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
      三、采购项目概况:
      成都博物馆承担的“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于2017年获批中央财政补助经费,2018年4月获市财政局批复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125万元,采购品目为“C99其他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文物局对项目方案的批复意见及经费使用建议(“2017年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预算专家组评审意见表”中支出细目),成都博物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就本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18年8月15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项目编号5101012018001516),至2018年9月5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收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为推进项目实施,成都博物馆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资质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发出合作意向征询函,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各单位的回执,仅有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愿意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根据以上情况,成都博物馆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单一来源采购专业人员论证,专家经论证后出具一致意见:“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采购需求报告合理,具有单一来源采购的特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从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进行采购”。
      鉴于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行业资质和专业性、重要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采购。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具体论证意见
徐涛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采购需求报告合理,在采购公告期内未收到任何询问或质疑。本项目向具有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资质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发出了合作意向征询函,只有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愿意合作,因此具有单一来源的采购特征,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进行采购。
谢焕武四川博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成都博物馆“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已公示,由于在采购公告期内未收到任何询问或质疑,且本项目已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资质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发出了合作意向征询函,仅有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愿意承担本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特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进行采购。 
周列中科院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成都博物馆馆藏西周兽头铜罍和出土金属文物保护修复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已公示,因在采购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询问、质疑,且本项目已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资质及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单位发出了合作意向征询函,只有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愿意承担该项目,事实上构成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件之一“唯一性”,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十二桥路18号
      六、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意见。


采购人:成都博物馆

联系人:闵老师

电话:028-62915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