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06-07
关于成都博物馆文创服务区展具租赁服务比选须知
成都博物馆现对“文创服务区展示道具租赁”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博物馆
二、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博物馆文创服务区展示道具租赁
三、项目情况:
成都博物馆文创服务区展示道具租赁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有效存续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7年6月7日至6月9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汇融国际B座11楼)领取。
六、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13日10:00。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锦江区汇融国际B座11楼).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内容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比选申请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十、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见第二部分内容。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在包装上写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十二、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博物馆 代理机构:四川长江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62915574 联系电话:028-62336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