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03-09
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多媒体设备耗材采购
比 选 文 件
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多媒体设备耗材采购
比 选 人:成都博物馆
中国·成都
二○一七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比选须知......................................... 3
第二部分 附件—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4
附件1 比选申请书.................................... 6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
附件3 项目实施方案.................................. 8
附件4 比选资格承诺函................................. 9
附件5 比选申请人状况............................... 10
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要求................................... 11
第四部分 评审办法及标准................................... 11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17
成都博物馆对“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多媒体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
一、比选人:成都博物馆
二、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多媒体设备耗材采购。
三、项目情况:
对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内多媒体设备的耗材进行采购。
具体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概况及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对本项目的内容应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申请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2017年3月10日至3月12 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
六、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有效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七、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19日10:30。
八、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306。
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九、比选申请文件报价内容
(1)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比选申请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比选申请处理。
十、比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在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内容的基础上编制针对本项目的申请文件。格式要求见第二部分内容。
十一、比选申请文件的制作与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包装,在包装上写明比选项目名称、比选项目编号、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内容,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2、当正本与副本出现内容不相符时,以正本内容为准。
十四、有关本次比选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成都博物馆
地址:成都市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话传真:028-62915574
成都博物馆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是对比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比选内容评审的重要依据,比选申请人应参照这些格式文件制作比选申请文件。请注意各种表格的注释或说明条款,不得遗漏。
|
致成都博物馆:
根据贵单位比选项目名称为: 的比选文件,签字代表 (印刷体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地址)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和第二部分要求提供的全部申请格式文件以及对比选文件的申请(响应)文件。
(2)比选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公司申请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我方将按比选文件的规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按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比选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比选申请文件自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有效期为90天。
5.我方完全理解您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公章)
比选申请人代表: (签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成都博物馆:
本授权声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比选、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被授权人无转售权。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职 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说明:1)上述证明文件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时才能生效。2)比选申请文件均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可不提供该附件的内容但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报价
序号 | 多媒体名称 | 耗材名称 | 单价 | 个数 | 备注 |
1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机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灯泡 | 28个 | ||
2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灯泡 | 2个 | ||
3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机 | DP-E-Vision 6500 XGA过滤网 | 14个 | ||
4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 | DP-E-Vision 7500 WUXGA过滤网 | 1个 |
报价函 成都博物馆: 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多媒体设备耗材采购(比选项目名称), 我公司报价: (大写: ),为最终报价。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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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比选资格承诺函
比选项目名称:
成都博物馆:
我方承诺 (说明:填写“已经具备”或“不具备”)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比选申请人代表:(签名及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比选申请人状况
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提供(格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资质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1、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比选资格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供应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资质证书复印件;
5、比选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注:复印件需加盖比选请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比选人对比选项目的最低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范围和内容
成都博物馆位于成都市天府广场西侧,占地面积1.7万平方米,与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美术馆、四川科技馆、锦城艺术宫等建筑毗邻,因展览需求,对成都博物馆“花重锦官城——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内的多媒体设备耗材进行采购。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起满一年。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模式
成都历史文化陈列”先秦—明清展厅内的多媒体设备耗材进行采购。
2.服务内容
采购项目:
序号 | 多媒体名称 | 耗材名称 | 个数 | 备注 |
1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机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灯泡 | 28个 | |
2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灯泡 | 2个 | |
3 | DP-E-Vision 6500 XGA投影机 | DP-E-Vision 6500 XGA过滤网 | 14个 | |
4 | DP-E-Vision 7500 WUXGA投影机 | DP-E-Vision 7500 WUXGA过滤网 | 1个 |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
中选人提供的耗材经安装完成后,确定可以正常使用并经比选人组织人员验收。
二、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比选申请人比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一、评审办法
1、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依法组建的比选小组对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比选小组按相关规定,由3名工作人员组成,由成都博物馆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评审结果得出本项目的中选人。
4、中选通知书
4.1、评审结束并经比选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4.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份。
二、评审标准
本次比选评审为低价中选。
中选人产生办法
比选小组从符合比选最低要求的比选申请人中,按比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3名中选侯选人,报价相同的由比选小组组织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三、签订合同
中选人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五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双方协商,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