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11-30
“丝路之魂—敦煌服饰秀摄影摄像”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丝路之魂—敦煌服饰秀摄影摄像》项目业主为成都博物院(成都博物馆)。配合招标人完成成都博物馆丝路之魂服饰秀活动的摄影摄像相关工作。
二、投标申请人服务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应具备的其他资质;
7、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自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303办公室领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6年12月4日17:00,地点为成都市青羊区小河街1号成都博物馆303办公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投标公告在《成都博物馆官网》上发布。
招标人:成都博物院(成都博物馆)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28-62915579
2016年11月